2026-05-03 15:15:30
手機報稅申報列舉扣除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 他驚:省3萬多
5月報稅季來臨,有多項管道可以進行報稅,其中不少人利用手機報稅,有網友分享,使用手機報稅發現「房貸的利息」不會被自動帶入扣除額,多做一個步驟,直接省3萬多元。
網友在Threads發文表示,報稅時發現「房貸的利息」不會被自動帶入扣除額,經由手動填入後省了3萬多,讓他又驚又喜直呼:「已知用火,但是很珍貴的火。」
貼文曝光後,吸引大批網友們留言,「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部分點選『帶入』就會跳出借款明細,就可勾選囉~」、「你這叫做列舉扣除額,所以你標準扣除額會被加回來」、「帶入了,退稅金額沒變」、「我加了20萬利息進去也才少2000稅 怎麼省到3萬太厲害」、「我列舉了,但還是沒超過標準扣除額」。
不過也有內行網友分享不一定每人都適用此條件,「你想列舉的項目加總要超過標準扣除額才划算」、「只有購置房屋的1類利息才有計入,而且會扣除你銀行領的存款息後,再加計其他列舉扣除,有超過標準扣除額才有幫助」、「表示你剛買房?因為前面是先繳利息,所以房貸利息才可能高於標準扣除額。另外記得今年可延後至六月繳,再搭配信用卡繳款可以技術性拖延2.5個月」。
根據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說明,綜合所得稅申報列舉扣除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之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親屬向金融機構辦理自用住宅購屋借款的利息支出,可以列舉扣除,每一個申報戶以一屋為限,扣除數額是把當年度實際發生的利息支出減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後剩下的餘額申報扣除,但是最多不能超過300,000元。例如某甲114年度自用住宅借款利息支出180,000元,但也有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100,000元,那麼某甲114年度可以扣除的利息支出是180,000元減100,000元後所剩的80,000元了。但是申報時,要符合下面的要件:
1.房屋必須是登記納稅義務人、配偶或所申報的受扶養親屬所有。
2.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於課稅年度在該地址辦峻戶籍登記,且這個房子必須沒有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者。(如果抵押房屋的地址和申報時戶籍地址不同,須補附戶籍資料以憑認定)。
3.要檢附當年度支付利息的繳息清單正本,繳息清單上如果沒有抵押房屋的坐落地址或借款用途,要由納稅義務人自己簽章補填,以憑核認。但是,如果以「修繕貸款」或「消費性貸款」的名義借款,而借款用途確實是用於購買自用住宅的話,還要附上所有權狀影本、借款契約影本或建築物登記簿謄本等有關文件。另外,納稅義務人如果改向另一家金融機構貸款來償還原來的購屋貸款,在原來貸款還沒有還清的額度內所支付的利息,可以核實減除,但要檢附轉貸的相關證明文件,如原始貸款餘額證明書、清償證明書、新的借款契約書或建物異動索引(須含轉貸或換約前後資料)等資料,以憑核認。例如某甲原來向第一銀行貸款,還有980,000元的本金沒有還,今年改向臺灣銀行貸款1,500,000元來還第一銀行,那麼某甲雖然貸款1,500,000元,也只能就原先剩下的980,000元部分繳的利息可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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