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08 06:12:30

生前怨嘆4女兒「很少回家」!老翁把西門町房產全給孝孫 贈與被判有效:姑姑們只分到零股零錢

台北市一名老翁感念孫子阿凱(化名)每周前來探望照顧,特別簽署贈與契約,將中華路一段精華區大樓房產送給阿凱,但老翁離世後,4名女兒不認帳,導致房產遲遲無法過戶,阿凱憤而提告要求姑姑們履約。台北地院審理時,法官傳喚看護作證後認定,老翁簽約時精神狀況良好,也對女兒們很少回家頗有怨言,「才把房子留給辛苦的孫子」,最後判決被告敗訴,應將西門町房產移轉登記給阿凱,其餘遺產包括銀行零股、存款零錢,按應繼分比例分割。

判決指出,老翁2022年12月過世,遺產包括台北市中華路一段10樓房產、新北市新店區土地、華泰銀行零股,以及銀行戶頭少許存款,其中最值錢就是位於中華路一段西門町的住家。

原告阿凱提告主張,父親早在2014年就過世,阿公2020年曾簽立贈與契約,無償贈與中華路房產全部權利,但阿公身故後,包括4名姑姑等其他繼承人卻沒有配合辦理過戶,希望法院能夠主持公道。

台北地院審理時,其中一名被告質疑,該贈與契約是老翁死後才被拿出來,且簽署時間是過世前2年,希望有人能出面還原簽約當下的真實情況。其餘被告繼承人經合法通知則未到場,也沒有提出書狀爭執。

法官傳喚看護,看護則證稱,她2014年起,周一到六負責照顧老翁每天9小時,直至老翁往生為止。她提到,老翁生前精神狀況很好,不僅能清楚認人,還會前往銀行領錢看股票。看護透露,老翁多次抱怨女兒們極少回家,唯獨孫子阿凱,即使自己還要照顧女兒,依然堅持每周專程前來探望。

看護更詳細回憶指出,簽約當天,阿凱帶著律師到老翁家,拿出一份文件說明,這是處理中華路房子的相關事宜,只見老翁當時意識非常清醒,與孫子開心聊天後親口答應,「要把房子留給孫子」,隨後便在文件上簽名。

法官審酌兩造說法,並檢視契約文件、照片及看護具體證詞後,認定老翁生前確實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且在意識清楚狀態下與原告簽立贈與契約,依法該契約完全有效。法官最後依《民法》規定,判決被告等繼承人敗訴,必須配合將中華路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給阿凱。

至於老翁其餘遺產,包括新店區土地、股票零股以及銀行戶頭零星存款等,因兩造無法協議分割,法院判決,新店土地由全體繼承人依應繼分比例分割為分別共有;零股和零錢則依應繼分比例分配取得。全案仍可依法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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